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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“国五条” 实施细则出台
发布日期:2013-04-08

 

  据新华社沈阳4月2日专电 沈阳市政府办公厅1日晚上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了《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》,对房价控制目标、限购区域、限购套数、转让自有住房个税税率等作出明确规定。其中对限购区域作出调整,从原来的二环以内限购改为全市行政区域限购,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沈阳市户籍家庭,只可以再购买一套住房。这一通知意味着沈阳市执行国五条细则的全面落地。

  新政策规定,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,能够核实房屋原值的,按转让所得的20%计征。沈阳市还规定了今年的房价控制目标,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当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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